(一)有意義學習
(M:2018-沈陽師大,2015-華東師大;J:2016-重慶師大,2016-河南師大,2017- 華東師大)
1. 有意義學習的實質和條件
(1) 有意義學習的實質
奧蘇伯爾提出,有意義學習的實質就是符號所代表的新知識與學習者認知結構中已有的適當觀念建立非任意的和實質性的聯系。
所謂實質性的聯系,是指新的符號或符號所代表的觀念與學習者認知結構中已有的表象、已經有意義的符號、概念或命題的聯系。實質性聯系實際上就是一種非字面聯系。
所謂非任意的聯系,是指新知識與認知結構中有關觀念存在某種合理的或邏輯上的
聯系。
(2) 有意義學習的條件
有意義學習的產生,既受學習材料性質的影響(外部條件),也受學習者自身因素影響(內部條件)。
首先,學習材料必須具有邏輯意義,這種邏輯意義指的是材料本身與人類學習能力范圍內的有關觀念可以建立非任意的和實質性的聯系。
其次,學習者認知結構中必須具有適當的知識,以便與新知識進行聯系。
再次,學習者必須具有有意義學習的心向,即學習者要具有積極主動的把符號所代表的新知識與學習者認知結構中原有的適當知識聯系起來的傾向。
最后,學習者必須積極主動地使這種具有潛在意義的新知識與其認知結構中已有的相關舊知識發生相互作用,使原有知識得到改造,新知識獲得實際意義,即心理意義。
2. 有意義學習的類型
表征學習:是學習單個符號或一組符號的意義,或是說學習它們代表什么,例如狗這個符號。
概念學習:實質上是掌握同類事物的共同的關鍵特征。例如學習三角形這一概念。命題學習:命題是以句子的形式表達的,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非概括性命題,只
表示兩個以上的特殊事物之間的關系,如北京是中國的首都。另一類命題表示若干事物或性質之間的關系叫概括性陳述,如圓的直徑是它半徑的兩倍。